一、依據「國立體育大學競技與教練科學研究所所長推選及去職細則」及競技與教練科學研究所114學年度第11次所務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競技與教練科學研究所所長推選事宜如下:
(一)侯選人(自願或推薦)登記日期與地點:
1.登記資格:侯選人應具本校專任副教授級(含專業技術人員)以上資格。
2.登記日期:自公告日起至115年5月8日(星期五)下午5時止。
3.登記地點:競技與教練科學研究所辦公室,登記時請繳交競技與教練科學研究所所長候選登記(推薦)表如附件1。
(二)推選會議日期與方式:
1.推選會議日期:115年5月12日(星期二)下午1時。
2.推選會議地點:本校科技大樓207-2室。
3.推選方式:先由候選人(依姓氏筆畫順序)發表治所理念(簡報10分鐘),再由競技與教練科學研究所專任教師、專業技術人員票選,以無記名方式
票選之(每票得圈選2人,以得票數最高之2人,陳請選聘)。
4.新任所長訂於115年8月1日起聘,任期3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