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3年12月5日(星期五)為本學期辦理休學退費基準日,逾期不受理。

103年12月5日(星期五)是本學期辦理休退學屆滿三分之二的退費基準日,
所以要辦本1031學期休退學要退費的學生,
請在103年12月5日前完成離校程序送至註冊組,
逾期就無法再辦理退費了,
謝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