停修課程申請自103年11月17日起至12月19日(週五)中午12:00止

有期中停修課程需求之學生,得於11月17日(週一) 開始提出停修課程申請,並於12月19日(週五)中午12:00前送達教務處辦理。

本學期之停修以退選方式辦理,學生得於預定申辦停修課程期間,填寫「國立體育大學加(退)選修科目申請單」,並經授課教師同意及系所(中心)同意後,於12月19日中午12:00前送交教務處辦理課程退選,以一門課程為限,退選課程不退學分費。

「國立體育大學加(退)選修科目申請單」置於教務處首頁/表件下載/教學業務。